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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驾驶屡教不改 “铤而走险”将受严惩

作者:方华 通讯员 孙巍杰 何思慧  来源:临海新闻网  时间:2021年10月12日

  驾驶证处于被注销、吊销、撤销、暂扣状态或已被扣满12分,依照法律规定,持有者便失去了驾驶资格。但现实生活中,仍有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罔顾法律开车上路。10月8日,台州高速交警就查到这样一起无证驾驶违反交通法规的案例,驾驶员雍某已是第五次被抓到违法驾驶了。

  当天14时40分许,台州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的交警在S28台金高速沿江收费站开展整治工作时,发现一辆黑色丰田轿车的驾驶员的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一询问,驾驶员雍某倒也没有隐瞒:“是的,已经注销了,我这次抱着侥幸心理上路的,没想到又被查了。”

  雍某是四川人,在台州一家物流公司上班,当天准备前往临海办事,本来托了同事帮忙开车,结果同事有事不能帮忙,他想着自己也不是不会开车,就铤而走险上路了。

  雍某说,他今年在重考驾驶证,最近刚通过了科目三,正准备考科目四,如果顺利的话,一个多月后就能拿到驾驶证了。

  交警查询后发现,雍某多年前曾因无证驾驶在四川被拘留8天, 2010年12月7日在台州因酒驾被记满12分,2017年9月28日在台州因无证驾驶被查处,2019年4月27日在上海因无证驾驶被查处,2021年2月5日在台州因无证驾驶和二次酒驾被查处。此次是他第5次违反交通法规被查处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雍某将受到严惩。

  高速交警提醒: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员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不仅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而且严重威胁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无证驾驶害人害己,希望各位驾驶员心存敬畏,行有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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