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上,经过近11个小时的笔试和激烈的答辩环节,一个从事检察工作仅2年的“新手”从35名选手中脱颖而出,荣获“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能手”称号。
她就是市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杨丹。面对不俗佳绩,她说:“这次竞赛是对我两年来民事检察工作能力的检验,但更是一次对标补差、提升能力的契机。荣誉仅是对过去的肯定,未来还需要努力改进提升比赛中暴露的不足与差距。”
2019年8月初,杨丹从天台县法院转任至临海市检察院,在第四检察部从事民事检察监督工作。
虽然在天台县法院期间有6年的民事审判工作经历,协助办结各类民事案件2300余件,但是,新的岗位又有新的挑战。“监督线索哪里来,检察监督的程序怎么走,检察建议怎么写,当时连这些基本的都不知道,真是一头雾水。”新岗位面前,杨丹还是有点慌了。
所幸,临海市检察院有浓厚的传帮带氛围。“身边都是老师,有什么不懂的,大家都愿意教我。”杨丹说。在同事们的帮助下,聪颖的杨丹迅速熟悉了环境,完成了从法官到检察官的身份转换。
很快,一件涉及虚假诉讼的民事检察监督案件送到了她面前:林某和杨某合伙成立一家服饰有限公司,从事鞋类销售和服饰业务。2005年开始,该公司委托黄岩某皮具厂代加工鞋子。2016年3月,在林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杨某出具了一张欠条,显示该公司欠了皮具厂近87万元加工费。2017年10月,黄岩某皮具厂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立案后,将应诉材料通过邮寄送达,未果后又电话联系杨某签收,同时对该案进行缺席审理。同年11月17日,判决该服饰公司支付给黄岩某皮具厂87万余元本金及利息。
一直不知情的林某直到执行期间才知道,公司欠了这么一笔巨款。林某不服判决,于2019年7月11日以这起合同纠纷案涉嫌虚假诉讼为由,向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仔细倾听林某的诉求后,杨丹抓住欠条里的公章当初已经登报作废这一线索,联系报社,直至找到那条登报作废声明;随后,围绕这笔加工费,仔细核查联系人、收货地、收货人和付款人等关键信息,最终确认是杨某的个人行为,并非公司行为。
根据这些信息,2019年9月25日,市检察院向市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第二年10月15日,市法院采纳了市检察院再审检察建议中的观点,撤销了当初的判决,驳回了皮具厂的诉讼请求。
经此一案,杨丹办案就有信心了。她以女性特有的柔性和韧性,将法与情有机结合,把矛盾化解贯穿办案过程,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去年6月,杨丹帮老沈算清了13年前的一笔“糊涂账”,帮助他取回了退休金。
事情还得从去年5月说起,刚刚退休的老沈到银行取款时发现,自己的退休金竟然取不出来了。原来,2008年3月,老沈的朋友黄某因为资金周转需要向某银行借款4万元,讲义气的老沈帮他做了担保。没想到,黄某后来不但没有完全支付银行借款,还玩起了“人间蒸发”,老沈的退休金账户因此被冻结。
2010年7月12日,因黄某贷款逾期未还,银行把黄某和老沈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老沈承担担保责任,法院以公告送达的方式告知其参加诉讼。因为老沈的实际居住地点与身份证地址不同,所以老沈并没有收到传票,也没有出现在一审的法庭上。
法院缺席审理了该案,支持了银行的诉讼请求。在之后的执行中,又因为无法查清老沈的相关材料,导致无法执行。就这样,老沈莫名其妙地进入了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年之后,银行在系统升级中发现,老沈有欠款且养老金账户有资金,于是将其养老金账户予以冻结。
对于银行冻结其养老金账户的事,老沈不服气,可银行拿出的判决书确实是白纸黑字,一个字没错。万般无奈的老沈拨通了12309热线电话,向检察机关提出了申诉。
受理后,杨丹经过调查核实,初步认为:原审法院事实认定正确,判决并无不当。但是,老沈这笔旧账到底该怎么处理?
左思右想后,杨丹向领导提出组织召集听证会,帮老沈了解这笔“糊涂账”。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老沈当场就支付给银行拖欠的借款本金及部分利息。会后,杨丹还联系市法院,将老沈拉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领到退休金的老沈对杨丹很是感激,特地来到她办公室表示感谢:“没想到,为了我的事,你们这么用心。要不然,我的事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解决,我的退休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领。”
短短两年时间,杨丹先后办理了将近220件民事监督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她说:“每纠正一个错误,就是离公平正义更进一步。”未来,她将坚定不移地履行民事检察的监督职能,为打造纯净、公平的司法环境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