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出门,鼠标点点就能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真是又方便又快捷。”日前,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陈丽洁首次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了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缴纳业务,并自助打印了一张金额87万余元的非税收入中央统一票据。
据了解,2021年1月1日起,排污权出让收入等4项非税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为高效推进初始排污权出让收入征缴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临海市税务局与市环保局积极对接,持续协调,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成功实现了全域初始排污权出让收入数据互联互通。
在永太科技所在的医化园区内,还有不少企业需要定期缴纳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以往,企业要先携带环评报告前往环保部门核定污染物排放量,再前往税务部门缴费开票。由于园区企业数量较多,整体征缴进度较慢。
实现互联互通后,环保部门录入的数据通过浙江省排污权交易系统自动推送到税务部门的金税三期浙江智能辅助平台,自动在平台内完成费种认定,并自动在电子税务局内生成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应征数据。企业可自行通过电子税务局直接完成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申报、扣款和非税收入票据打印,实现全流程“网申网办”。为确保缴费人首次网办“无忧”缴费,两部门还分别开辟了线上咨询通道,组织专人“点对点”解答网办操作疑难。
截至目前,税务部门已完成全市298户企业“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缴,涉及金额1967万元。
“环保数据跨部门互联互通,有效助力企业缴费‘一次都不用跑’,同时大幅缩短了集中征缴期,进一步提升了非税收入征缴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应灵敏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围绕各项非税征缴工作持续发力,着力搭建临海非税收入协同共治的征管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