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万年历
您当前的位置 : 临海新闻网 >> 新闻 >> 临海新闻
字号:    [打印]

猎捕、购买画眉鸟逗趣

父子双双获刑

作者:任刚 通讯员罗锦雯  来源:临海新闻网  时间:2022年04月20日

  画眉鸟因鸣叫声悦耳动听,是众多爱鸟人的“心头好”。过去,它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发布的2021年第3号公告,自2021年2月1日起,经国务院批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正式施行,画眉鸟被收录其中,成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买卖、抓捕、运输画眉鸟等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老杨和儿子小杨过去在云南山里生活,特别喜欢鸟类,尤其是画眉鸟。2018年左右,父子两人来到临海打工,工作生活稳定后,便寻思着养鸟逗趣。从2020年起,老杨和小杨在临海、黄岩等地,多次使用诱捕器、捕鸟网、粘鼠板等禁用工具,猎捕画眉鸟、黄豆鸟。父子俩对鸟的品相也颇为挑剔,一次在黄岩的山上猎捕了一只画眉鸟,却嫌它长得不够好看,当场放生。捕到长得好看的鸟,便带回宿舍养起来。除了自己捕捉,老杨还以300元的价格向他人购买了一只画眉鸟。

  2021年初,小杨听人说画眉鸟成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自己上网查证,也和父亲老杨说了这件事。但两人想着自己不杀不吃,养着玩玩应该没事,就没当回事。老杨怕鸟儿的叫声太过明显,还将画眉鸟放在衣柜里偷偷养着。2021年6月22日,父子两人又带上诱捕器、捕鸟网、粘鼠板,在临海一处山地猎捕了一只画眉鸟和两只黄豆鸟,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临海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老杨与小杨非法猎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两被告人均有坦白情节且愿意接受处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非法获得的珍贵野生动物均已放飞或移交野生动物救护站,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两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两人适用缓刑。

  近日,法院判处被告人老杨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被告人小杨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分享到:
 相关新闻:
 
 微信公众号
  临海新闻
  国内新闻
  国际新闻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临海新闻网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网站律师
临海市新闻网络中心主办 | 浙新办[2006]31号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6 | 浙ICP备06040867号 | 法律顾问:浙江全力律师事务所 李宏伟
临海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联系方式:电话:0576-89366753 电子邮箱:lhswg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