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张几乎一模一样的行驶证,除了车辆“所有人”一栏不同,其余信息并无差别。这半年来,苏州人吕某开车一直带着两本行驶证。一本小心收好放在驾驶室抽屉最里头,而另一本则另有玄机,最近一个月使用频繁,每次他往金华送货就用一次,直至11月4日,在S28台金高速临海服务区被高速交警查获。
当日上午,台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服务区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行动中,民警发现吕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没有载人,而是装满了汽车零部件,涉嫌“客货混装”的违法行为。
当民警示意他停车并出示证件时,吕某出示的行驶证显示,他驾驶的机动车所有人是苏州一家物流公司,而民警在警务通后台核对发现,该车所有人在个人名下。该证件信息与车辆在公安网登记信息存在矛盾,吕某的行驶证有伪造嫌疑。
“你有几张行驶证?”民警问。
这一问,吴某“恍然大悟”,“我还有一张在车上,我去拿来!”他忙不迭地向民警解释,这辆车的确有行驶证,所有人隶属个人;而刚刚他随手递交给民警的那本挂靠物流公司,是“自己办的,送货专用的”。
“自己办的?”
“就……就是找黄牛办的。”
吕某表示,自己办假证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忽悠保安”。前阵子,他在老乡的介绍下接了一单送货的生意,每月定期给金华一家企业送货。但该企业管理严格,禁止非营运车辆进出。为了能将货送出,赚取运费,吕某找到了办证的“黄牛”,要求对方将自己的客车挂靠在一家物流公司名下。办证仅用了2天时间,收费100元。
有了这张证件,吕某成功蒙蔽了企业保安的眼睛。每次运货进出企业均畅通无阻。尝到甜头的他为使用方便,还把这本“行驶证”放到了车内随手可拿的地方,而真的那一本,反倒是藏得好好的,以至于民警要求他出示证件时,他也非常自然地拿出了假证。
假的真不了,真的也假不了。在事实面前,吕某承认了自己使用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
民警当即依法收缴了吕某的假行驶证,并扣留其驾驶的机动车。吕某涉嫌使用伪造的行驶证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12分。
高速交警提醒,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的取得必须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申请、办理,用其他手段获取的驾驶证都属于违法行为。各位驾驶员不要为了一时的利益走违法“捷径”,一旦查获将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