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男子许某因”二次酒驾”被吊销驾驶证。今年5月15日,他刚重新取得驾驶证。没想到,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因为贪杯饮酒,许某未“满月”的驾驶证来不及转正就“下岗”了。
近日深夜,市交警大队桃渚中队接到桃渚派出所电话:称一辆车牌为浙JE××××的小型轿车驾驶员身上有浓烈的酒气。交警立刻赶往现场,驾驶员许某并不配合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最后,交警将许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经检验鉴定,许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32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据许某交代,当晚他在饭局上喝了酒。结束后,他与朋友坐在车里聊到深夜。这时,许某想让朋友下车,自己可以回家睡觉。谁料,朋友迟迟不愿下车。借着醉意,许某拨通了报警电话。
桃渚派出所民警在出警时就闻到了许某身上的酒气,因许某未涉及驾驶行为,民警再三交代许某不许酒后驾车,许某也保证一定叫代驾回去。在回派出所途中,民警还是放心不下,于是再次折返现场,正好看见许某将车辆驶出,被民警当场查获,随后,将其移交至桃渚交警中队处理。
经过进一步核查,交警发现,许某曾在2016年6月、2019年6月、2021年2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三次被查获。此次等待许某的将是更严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