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万年历
您当前的位置 : 临海新闻网 >> 新闻 >> 临海新闻
字号:    [打印]

电车电量耗尽后,司机乘客竟选择推车去高速服务区……

作者:王晏莹 通讯员余婷婷  来源:临海新闻网  时间:2024年12月20日

  近日,台州高速交警二大队警务室民警在视频巡查时,发现了这样惊险的一幕:台金高速台州方向临海服务区附近的路肩上,有3名黑衣男子合力推着一辆电车往前走,此时高速公路上车流密集,不断有车辆从他们身旁呼啸而过。

  发现警情后,警务室第一时间指令路面执勤警力及施救力量赶往现场处置。当民警找到这3名男子时,他们已经放开了手,在高速上行走,留司机一人小跑推车,车子移动路线也逐渐从路肩变至主线。

  经询问得知,司机姓赵,是某平台顺风车司机,后方推车的3名男子是乘客。他们一车从杭州出发,准备前往台州温岭,因未提前规划好车辆充电地点,电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电量耗尽,赵某便把车辆停靠至了路肩。

  “车子没电了,我看这距离也不远,就没叫拖车。”原来,赵某觉得抛锚点离临海服务区很近,于是就决定自己在驾驶座上操控方向盘,让3名乘客到车后帮忙推车,前往服务区。就这样前行了100多米后,见前方路段是下坡路,赵某便独自一人推完剩下的路。

  “司机赵某以为这样做能节省时间和避免额外费用,殊不知他这样的行为是拿自己和乘客的生命在冒险。”民警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高速公路是专为机动车辆通行而设立的道路,行人和非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即使是短短的一段路,也是不允许的。事后,民警对司机赵某及3名乘客在高速公路上推车及车辆故障后人员未及时撤离到安全地带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驾驶员驾驶电车出行前,应当给车辆充满电,并提前掌握旅途沿线的充电桩分布,规划好补给点,避免在高速公路上因电池耗尽而无法继续行驶。如果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抛锚,正确的处理方式是先打开应急双闪灯,接着在车方后15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后方车辆,待车内人员转移到防护栏外后,再拨打救援电话进行求助。


分享到:
 相关新闻:
 
 微信公众号
  临海新闻
  国内新闻
  国际新闻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临海新闻网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网站律师
临海市新闻网络中心主办 | 浙新办[2006]31号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6 | 浙ICP备06040867号 | 法律顾问:浙江全力律师事务所 李宏伟
临海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联系方式:电话:0576-89366753 电子邮箱:lhswg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