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法院打官司,被告却在外省的监狱服刑,远赴监狱开庭需耗费当事人大量精力和时间。市人民法院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针对此类案件,积极联系当事人所在监狱,构建“法院+监狱”联动调解模式,推动案结事了,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
小王和小李于2008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近日,妻子小王向经开区法庭起诉,要求与小李离婚。承办法官在接手该起案件后,发现被告小李在2020年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判刑,目前仍在山东某监狱服刑。前往外省监狱开庭不仅路途遥远,而且对尚需在家照顾两个孩子的小王来说存在诸多不便。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转变办案模式,先行与小李所在的服刑监狱狱政支队联系,沟通联动调解工作职责,由狱政警官了解反馈小李目前的监禁状况与心理状况,明确小李的调解意向和调解意见。在了解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离婚且对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承办法官依法促成双方签订调解笔录。该案在法院与监狱的联动之下得以妥善化解。
今年以来,市人民法院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办案方式,通过情、理、法相结合,不断加大家事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创新办案工作机制,为矛盾纠纷的化解提质增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目前,已通过“法院+监狱”联动化解模式,成功调解4起被告监禁在外省监狱的家事纠纷案件。